各单位、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9〕16号),2020年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:
一、具体时间
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,共5天。4月26日(星期日)、5月9日(星期六)上班、上课。
4月26日(星期日)补上5月4日(星期一)课程;5月9日(星期六)补上5月5日(星期二)课程。
二、相关要求
1.各单位、部门要在节假日前认真做好疫情及安全隐患排查,确保校园和谐稳定。
2.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放假期间的教学安排和学生的防疫、安全教育工作,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。
3.有关单位要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值宿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党政办公室